关于税务师考试合格证管理那些事儿
税务师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协申请领取资格证书。全科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持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现场审核,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有关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由中税协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税协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延续,证书效用不变,考试成绩有序衔接。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的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税务师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号,统一管理号终身不变。资格证书发生毁损或者遗失的,可以通过所在地地方税协向中税协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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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