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51年10月创建,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座落在经济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是广东省一级园林式院校。
学校学科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八大领域,下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药学、公共卫生等16个二级学院和6所附属医院。2011年起我校新增生物学、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目前共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国家级临床药理基地、国家级中医药理基地,形成了以医科为主、理工医结合、中西医结合、热带医学、生物高技术等为代表的优势学科群。现有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港澳台研究生2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专家,现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名,博士生导师393名、硕士生导师640名,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100多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余名,国家学位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全国骨干教师2名,军队突出贡献奖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有54人次先后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资产总值逾40亿元人民币,有着良好的信息化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配套先进,研究生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实现电话、网络、电视三通。
学校现有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等6所附属医院,其中南方医院惠侨楼是全国开办最早、规模最大、收治海外病人最多的涉外医疗机构,并获中央军委授予的“模范医疗惠侨科”荣誉称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以及解放军广州、武汉、南京等军队总医院均为我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另有近百所规模较大、教学质量好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实践和就业资源十分充足。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400名)。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专升本等类别的应届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含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考、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员或奖学金;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职务及学生骨干优先录取;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不低于426分)。
4.研究生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鼓励考生报考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我校此类专业科研实力雄厚,导师人数多,录取比例高,奖助学金力度大,且入学后硕博连读比重给予倾斜;
3. 临床医学各专业(含学术型与专业型)只接受医学门类应届与往届生报考;
4.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技能考核。
5.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一律不能转专业学位。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 8:30—11:30 14:30—17:00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本科毕业专业非临床医学且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者复试期间需加大临床综合技能考核力度。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4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七、费用标准
学费: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待广东省收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公布。
住宿费:750元/人/半年。
教材费:自理。
八、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推免生报到交学费后,其所交学费将以奖学金的形式返还。可直接报名参加“优生优培”计划的选拔,且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推荐免试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资助内容:1、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报到交学费后,其所交学费以奖学金的形式返还。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20000元,分成10个月下拨。3、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4、本计划研究生遴选在研究生入学后,根据成绩由考生申请,导师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指标分配向基础学科倾斜。
(三)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我校2012年共有108名研究生获得此资助,其中硕士69名,博士39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四)研究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具体奖助标准将在学费政策出台后制定。
(五)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具体方案待国家与广东省相关文件正式出台后制定。
九、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考点现场确认,并缴费和照相。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五)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
(六)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招生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482 020-61648368
联系人:凌老师
邮箱:2630911986@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