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开展对下级审计机关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机关一直是监督别人,可审计机关自己由谁来监督?近期,吉林省审计厅组织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这种严人先律已,强内再强外的举措近年来在该省还尚属首次。厅长刘庆恒介绍说:“要想监督好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建立审计的权威和公信力。”
为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规范和提高下级审计机关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审计系统内部管理,吉林省审计厅抽调精兵强组成7个审计组共40余人,对所属长春、吉林、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审计局等12个市级审计机关2013年度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并对已离任的审计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重点对“人、财、物”等部位的监督,具体对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强化监督,对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机动车辆管理、来客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对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出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处置、交通工具购置和处理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州审计机关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财政收支管理规范、财政收支水平不断提高。如有的单位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等。
但审计中也发现有的单位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大额使用现金、设备采购不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内审协会和审计学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制度还不够健全、个别制度执行不力和内控制度不够合理等,既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也极大损害审计机关形象。吉林省审计厅依法向所各市州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将审计报告抄送给当地政府,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给当地组织部门参考。
为切实规范审计机关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吉林省审计厅还结合本省实际,就加强市县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出台了《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市县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的意见》4章15条。意见要求:一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统筹安排审计经费;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单位收入行为;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二要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和完善重大财务、资产事项的决策制度。三要加强对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经费管理。加强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经费预算管理;加强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收入管理;强化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支出管理;强化审计学会和内审协会会计基础工作。四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财务审计。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