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考试《税法二》辅导印花税1
第一节 概述(了解)
一、概念熟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二、特点了解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二)征税范围广泛
(三)税率低、税负轻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三、立法原则了解
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熟悉)
一、征税范围掌握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0.3‰
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不征印花税。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5.财产租赁合同。1‰ 。
6.货物运输合同。0.5‰
7.仓储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0.05‰
9.财产保险合同。1‰
10.技术合同。0.3‰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0.5‰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