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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利好大水电


 【导读】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是为了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所作出的优惠。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 《通知》)。

  通知称,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表示,这一政策是为了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所作出的优惠。据了解,这也是继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新机制政策后,水电行业的又一利好消息。

  业内期盼已久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长期以来,水电企业的增值税负抵扣后多在14%以上,在相同税率下,远高于火电6%~8%的负税率,一定程度上也了影响水电的发展,水电行业一直呼唤改善增值税较高的情况。

  财政部称,此次增值税优惠中所称的装机容量,是指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总和。该额定装机容量包括项目核准(审批)机关依权限核准(审批)的水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含分期建设和扩机),以及后续因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经批准增加的装机容量。 据了解,目前大型水电企业仅有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小浪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超过8%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大部分水电企业是按17%征收增值税。

  “税收优惠政策正是水电行业期盼已久的,这将对一批大型水电企业产生积极影响。”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告诉记者,不过对于原来就享受优惠政策的三峡、葛洲坝等电站,将加重负担。

将刺激水电开工规模

  根据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部署,将加快金沙江、澜沧江、大渡河、雅砻江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水电仍然是主基调,全年计划新核准水电2000万千瓦。 对于全年2000万千瓦的核准目标,业内年初存在质疑。数据显示,去年水电的核准数量创历史新低,常规水电为422万千瓦,抽水蓄能60万千瓦。“十二五”以来,常规水电核准开工规模尚不足规划目标的1/4。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将激发企业投资水电站的热情,加上之前水电价格形成新机制的政策,2014年水电核准数量可能会有显著提高,完成2000万千瓦的目标,问题应该不大。”张博庭表示,新政还将促使企业更多地投入资金进行生态环保和移民安置等方面的改善。

  张博庭认为,政策执行时间是在2013年至2017年间,这也反映出国家“十二五”鼓励开发水电的政策取向,退税也体现了政策对水电行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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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3:4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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