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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与使用车辆购置税和燃油税


【导读】中央财政应视“两税”征收对象合理调整收入使用方向,确定用于公路建设与养护和用于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的支出比例,作为地方固定性的收入,直接划入地方财政,以利于地方财政编制收支预算。

  车辆购置税和燃油税(以下简称“两税”)是我国现在征收的与机动车使用有关的两个税种。“两税”在上划中央财政之后,国家在“两税”的分配和使用上却存在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之处,比如在“两税”开征前,大部分资金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完全上划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分配给省市地方政府的比例过小,造成地方政府负担过大;而且,“两税”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公路及其他配套设备的养护和建设,无法用于城市道路建设。致使城市机动车拥有者占机动车拥有量的绝大部分,他们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城市内的道路上行驶,却天天要面对着城市道路的拥堵,附属设备的不完善,没有享受到缴费后应享受到的服务。中央财政应视“两税”征收对象合理调整收入使用方向,确定用于公路建设与养护和用于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的支出比例,作为地方固定性的收入,直接划入地方财政,以利于地方财政编制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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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3:1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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