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个税考虑按揭贷款知易行难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下一步个税的改革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
让个税征收更科学合理体现了广泛的民意,是税收观念的进步。然而,能不能把这种个税改革的理念落到现实,恐怕仍是“知易行难”,操作起来绝非易事。
仅就一个家庭负担因素、赡养人口的问题,税收机制制定者就很难“摆平”。理论上,家庭赡养人口不等,可以按人头进行减免,但从理论上的“按人头减免”落实到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同的地区之间,同样会产生新的不公。如果制定抵扣标准之时按照城市人均收入和赡养水平计算,城市家庭获得的抵扣数额更大,会相对沾光;而如果按照农村家庭赡养人口支出状况为标准予以“抵扣”,城市家庭个税负担会相对重些,同样不公平。而“一刀切”的话,也会存在一个抵扣标准公平与否的问题。
以按揭贷款因素考虑抵扣也是如此。贷款买房者相对于贫困人群、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人群而言,收入相对较高,如果这部分人群为改善居住条件贷款购房,反而可以获得个税缴纳的优惠,这对无房的困难人群不公平。再考虑各地房价不一,贷款数额的巨大差异,譬如北京和温州这样的高房价城市,购房贷款动辄上百万、数百万元,其中部分贷款购房者可能还属于“高收入人群”,如果因为贷款购房反而享受到了国家个税征收的大幅度减免,这也可能造成新的不公。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820.24亿元,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5.8%。这一比例虽不能算高,但却直接关系一个地方的税收政绩,一旦出现较大幅度的“抵扣”,一个地方每年“流失”的个税数额将不会是小数目,在“营改增”扩围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这一改革也可能会面临重重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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