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商业汇票出票
1.出票人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3.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2)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3)出票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