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综合题模拟试题及答案(119)
李某2012年12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2000元;
(2)取得股息收入1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
(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元,并将其中的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支付稿酬的单位应代扣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
B.李某取得的稿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
C.李某的劳务报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D.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
(2)劳务报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
A.3520元 |
B.4600元 |
C.6360元 |
D.6600元 |
(3)稿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
A.560元 |
B.588元 |
C.800元 |
D.840元 |
(4)李某对希望工程基金会的捐赠,正确的处理为( )。 |
A.应全额在税前扣除 |
B.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400元 |
C.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00元 |
D.超过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5)李某10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
A.5300元 |
B.5400元 |
C.6360元 |
D.87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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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选项A正确,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而未能:稿酬收入超过4000元,允许扣除额为5000×20%=1000(元),不是800元,选项B错误;劳务报酬所得为2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0×(1-20%)=17600(元),未超过20000元,适用税率仍为20%,选项C错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元,超过4000元,允许扣除10000×20%=2000(元),选项D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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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2000×(1-20%)=176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7600×20%=35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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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1-30%)=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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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D |
解析: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捐赠扣除限额=8000×30%=2400元;由于实际捐赠额5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因此应该按扣除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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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3520(劳务报酬所得)+1000×20%(股息所得,注意国债利息收入免税)+560(稿酬所得)+(8000-24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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